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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消防器材被责令三日内整改

文章出处: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东莞市弘石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16-06-16
  

使用过期消防器材被责令三日内整改
11月8日,东营公安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检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产品情况,使用过期消防器材的业主被责令三日内整改。
通过检查,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发现有少部分场所仍然在使用过期灭火器、无生产厂家的消防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灯等消防器材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业主三日之内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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