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工程安装现场消防保卫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开展。治安保卫工作要建立预警制度,对于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进行分析,化解矛盾。事件发生时,必须报各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以防事态扩大。
2.加强对财务、库房、食堂等易发案件区域的管理,要明确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各类治安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3.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要害部门及要害部位的管理,制定要害部位的保卫方案,并制定专人负责重点管理。
4.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准,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6.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准,并经常检查 、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准,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7.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器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8.氧气瓶、乙炔凭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9.消防工程安装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
10.易燃燃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确保施工安全。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1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安全网必须干净整洁,不得出现破损等现象。使用时施工企业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1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经保卫部门批准后可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
13.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严禁使用明火及“电热毯”取暖和“热得快”烧水;
14.消防工程安装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应在正规的液化气站罐装,不得私自倒气,无气时不得在罐底加热。
微信二维码
手机网站
微信小程序
毛先生:132-6888-8318
电话:0769-23063884
邮箱:dg_hsx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