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使用要求和环境的不同,喷水火火系统可分为:湿式、干式及预作用式三种类型。喷水灭火设备按射流水雾的特点和用途,又可分成喷雾水冷却设备、喷雾水灭火设备和喷洒水灭火设备(亦称喷水灭火设备)。(1)自动喷水湿式灭火系统。该系统主要由闭式喷头、管道系统、湿式报警阀等组成。主要缺点是不适应于寒冷地区。其使用环境温度应介于4℃和70℃之间,自动喷水湿式系统管间内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1.2MPa。
(2)自动喷水干式灭火系统。该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和高于70℃并不宜采用湿式喷头灭火系统的地方。主要缺点是作用时间比湿式系统迟缓一些。
(3)自动喷水干湿两用灭火系统。1、系统特点及使用范围
适用范围:该系统不仅能够扑救固体火灾,同时由于水雾自身的电绝缘性及雾状水滴的形式不会造成液体火飞溅,可用于扑救电气设备或可燃液体发生的火灾。
保护对象:水喷雾灭火系统主要用于保护火灾危险性大,火灾扑救难度大的专用设备或设施。2、系统的组成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一般由高压给水设备、控制阀、水雾喷头、火灾探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成。离心雾化型水雾喷头适用于扑救电气火灾及保护电气设施的场合。
(三)其他常用灭火设施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系统的特点及使用范围。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一种物理的、不发生化学反应的气体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甲、乙、丙类液体火灾,某些气体火灾、固体表面和电器设备火灾,应用的场所有:
油浸变压器室、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及发电机房等;电信、广播电视大楼的精密仪器室及贵重设备室、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等;加油站、档案库、文物资料室、图书馆的珍藏室等; 大、中型船舶货舱及油轮油舱等。二氧化碳不适用于扑救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如锂、钠、镁、铝、铀等)
、自己能供氧的化学物品火灾(如硝酸纤维和火药等)、能自行分解和化学物质火灾。
(2)系统的组成。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全淹没灭火系统是由二氧化碳贮存容器、容器阀、管道、操作控制系统及附属装置等组成。按保护区域划分,全淹没系统又可分成单元独立型和组合分配型。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由二氧化碳贮备钢瓶、管道、喷嘴、操纵系统及附属装置等组成。当保护对象有很大开口或无法形成密闭空间的场所可采用该系统灭火。
2、卤代烷灭火系统
(1)系统的特点及应用趋势。可用于扑救易燃、可燃液体、气体火灾、电气设备及可燃固体的表面火灾。卤代烷灭火剂具有灭火速度快,对保护对象产生污损小的特点,因此广泛应用于某些不宜用水来扑救火灾的场所。卤代烷灭火剂在灭火实验或应用过程中会向大气中排放氟氯物质,对地球大气臭氧层造成破坏,危害人类生存环境。
(2)系统的分类组成。卤代烷灭火剂目前常用的主要有二氟一氯一溴甲烷(CF2ClBr:简称1211)和三氟一溴甲烷(CF3Br:1301)。卤代烷灭火系统根据系统的配置方式,有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和无固定配管系统。系统组件有贮存容器、容器阀和瓶头阀、选择阀(释放阀)喷头(喷嘴)、管材及管附件。
(四)干粉灭火系统
1、干粉灭火剂及干粉灭火装置
干粉灭火剂是由干粉基料和添加剂混合组成。干粉灭火剂有普遍干粉、多用干粉和金属干粉之分。多用干粉(又称ABC类干粉)。除可用于扑救B、C和带电设备火灾外,还能扑救一般固体物质火灾(简称A类火灾)。金属干粉(又称D类干粉)。主要用作扑救钾、钠、镁等可燃金属火灾和
BC类火灾。干粉灭火装置不适用于扑救诸如硝化纤维、过氧化物等燃烧过程能释放氧气或提供氧源化合物的火灾;不适用于燃烧过程中具有阴火的火灾;也不适用扑救精密仪器、精密电气设备和电子计算机等发生的火灾。
2、干粉灭火装置类型干粉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有手动和自动两种;按安装方式有固定式或半固定式之分;按系统保护对象有全淹没和局部灭火系统两类。
3、系统组成固定式自动控制干粉灭火系统主要由干粉贮罐、干粉灭火剂的气体驱动装置、输气管、输粉管、阀类(包括减压阀、逆止阀、调节阀等)、管道附件、喷头和自动控制装置(包括火灾探测器、启动瓶及控制装置、
报警器和控制盘等)等组成。
(五)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是采用泡沫液作为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非水溶性可燃液体和一般固体火灾。对于水溶性可燃液体火灾,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灭火。
1、系统的分类及使用范围
泡沫灭火系统有多种类型。按泡沫发泡倍数分类有低、中、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分类有固定式、半固定式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喷射位置分类有液上喷射和液下喷射泡沫灭火系统。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发泡倍数在20倍以下称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一般民用建筑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不宜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灭流动着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火灾。此外,也不宜与水枪和喷雾系统同时使用。
(2)中倍数灭火系统。泡沫发泡倍数在20-200之间称为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用于控制或扑灭易燃、可燃液体、固体表面火灾及固体深位阴燃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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